在某一天,我在網路上看到了這篇文章,討論奧斯汀小說世界人們的收入。因為達西先生的一萬磅年收入讓大家都 恨不得馬上撲上去 很驚艷,所以我也想知道當時一年一萬磅到底合現代多少錢。我簡單翻譯一下,讓大家有個概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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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r. Darcy 有自己的收入,但不是「薪水」。因為 Mr. Darcy 不受雇於他人,他的收入來自於他的財產 (土地、房產的租賃收入) 和投資。另外珍‧奧斯汀說她寫書的版稅收入是 808 英鎊,大約是今天的八萬美元。.
一年 100 英磅:包括窮牧師、政府的文書處理員、生意做得不錯的生意人。如果一年一百磅要養一個家庭的話,只能顧用一個薪水很少的傭人。這是可以付得起圖書館借書證的最低門檻。
一年 200 英磅: 奧斯汀的父母在 1764 年結婚的時候,教會的薪水只有一年 100 磅,加上一塊 200 英畝的地做為第二個收入。即使四年以後,奧斯汀家的收入變成一年 200 磅,然後增加到 300 磅,但是因為他們家族人口一直在成長,這樣的收入還是很難維持一個能讓外表看起來文雅的家庭。一年 200 磅可以雇用到一個僕人,還有一個薪水較高,做雜事的下人。
一年 300 英磅:在「理性與感性」裡,Colonel Brandon 說 Edward Ferrars 一年 300 磅的收入能讓 Edward 自己一個人過得很自在,但是不夠他娶妻成家。這個收入能雇用兩個僕人。奧斯汀的兄弟 James 結婚後的收入就是一年 300 磅,但是他認為完全不夠維持一輛馬車和一群哈利犬 (Harrier) 的支出。
一年 400 英磅: 這個收入幾乎可以讓一個家庭過一個「文雅」的生活,但是還是不太夠。可以雇用一個廚師,一個女傭,也許還有一個侍童 (小聽差、跑腿)。在「諾桑覺寺」裡,Isabella Thorpe 對 James Morland 的這個收入嗤之以鼻。在「曼斯菲爾莊園」裡,Fanny Price 的母親一年的收入正是 400 磅,可是她將這些錢分配得很糟糕。
一年 500 英磅:這是 「理性與感性」裡的 Mrs. Dashwood 和她的兩個女兒一年的收入,也是奧斯汀和她母親以及姊妹們在父親過世之後的收入。可以雇用三個傭人 (兩個女傭人和一個男傭人)。
一年 700~1000 英磅: 算是可以歸為中上收入了。最重要是可以擁有/養得起一輛馬車。
一年 2000 英磅:仍然需要稍微斤斤計較一下家庭支出,尤其像「傲慢與偏見」裡有五個女兒的嫁妝需要煩惱。
一年 4000 英磅或更多: 一年有這麼多收入的話可以不用再斤斤計較生活上的支出了 (如達西兄妹、賓利兄妹等),可以過著隨心所欲,所謂十八世紀「文雅」的生活 。有能力可以在倫敦擁有一幢房子應付社交季。
一年一萬磅的收入大約是今天的美金一百萬元。不過物價也要考量進去。在那個時候的房地產比現在便宜許多,傭人的薪水也很低,但是那時的食物比現在貴。那時的一萬英磅的購買力可能比現在的一百萬美金強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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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忘了簡愛在 Mr. Rochester 家當家教一年也才三十英鎊! (而且在 Mr. Rochester 家包吃包住...)
然後我在網路上找到十九世紀英國的階級制度:
Emma Woodhouse 的家族應該是屬於第二個階級,屬於鄉紳,這也難怪 Emma 剛開始會看不起屬於第六階級的農夫 Mr. Martin。(不過我還是很想敲一下這小姐的頭...)